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不包括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公式: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审核批准后,可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