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买方税)

纳税人

      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或个人

承受——受让、购买、受赠、交换

土地、房屋权属——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房屋所有权

征税范围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B、土地使用权转让(含出售、赠与、交换)

C、房屋买卖

D、房屋赠与

E、房屋交换

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