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范围:高级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不是所有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 | 劳动者 | 竞业限制约定 | |||
订立时 | 双方约定补偿金,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数额按约定,不能包含在工资中 | 有效 | |||
双方只约定竞业限制,未约定补偿金 | 无效 | ||||
竞业限制期限:2年 | 超过部分无效 | ||||
履行时 | 在竞业限制内,向法院请求解除(2016年新增) | 请求额外支付3个月补偿金 | 解除 | ||
用人单位原因不支付补偿金 | 可要求支付已履行期间的补偿金 | 有效 | |||
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满3个月后未支付补偿金 | 可请求法院解除,要求支付已履行期间的补偿金 | 解除 | |||
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补偿金,可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 劳动者违反约定 | 有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