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等级3】经济法这些内容,你需要重点注意

合伙企业财产与合伙份额
(一)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合伙人的出资 + 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

(二)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1.合伙财产由合伙人共有。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合伙份额的转让与出质
  (不同于有限合伙)(*重点)

转让

对内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

对外转让: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协议另有约定除外;其他合伙人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出质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出质有效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出质无效,给债权人造成损失,该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14单选考查)

  *转让可以特别约定;出质不可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