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类型

主张当事人

主张事由与方式

同时履行抗辩权

双方

双务合同,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对方可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一方

双务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方可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不安抗辩权

先履行一方

应当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主张方式:中止履行——及时通知对方,对方若:
  提供担保——应当恢复履行
  不提供担保,也未恢复履行能力——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