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1)生效要件(行为人)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认定为有效。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生效要件(意思表示)
①欺诈(一方欺诈或第三人欺诈)。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②胁迫(一方胁迫或第三人胁迫)。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③重大误解。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④乘人之危至于显失公平。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⑤虚假的意思表示。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