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会学院《经济法》社团成立!路虽远,行则将至!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2018年1与10日,甲公司将设备以低于市场交易价的70%转让给丙公司,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如果丙公司知道甲公司所欠乙公司30万无力清偿的情形,则乙公司行使撤销权
B.不管丙公司是否知情,乙公司均有权行使撤销权
C.如果乙公司有权撤销,则应当在2023年1月10日之前行使撤销权
D.乙公司对撤销权行使的结果享有优先受偿权利
【答案】AC
【解析】(1)选项A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与第三人进行交易的,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2)选项C: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3)选项D: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恢复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就撤销权行使的结果并无优先受偿权利。
悬赏金额: 10 金币
状态:
已解决
最佳答案:
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