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被依法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选项D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
悬赏金额: 10 金币
状态:
未解决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
【试题·多选题】(2016年)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属于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除名的有( )。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被依法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选项D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 悬赏金额: 10 金币
状态:
未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