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7年2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1)拒付租金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出差遇险)的,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诉讼时效期间往后顺延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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