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行为主要包括】

①民事法律行为

②民事诉讼行为

③某些财政、行政行为,如代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不得代理事项】

①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如立遗嘱、结婚。

②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与相关概念】

相关概念

具体区别

与委托

委托是双方行为;但代理是三方关系

委托是代理关系产生的原因之一,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按委托处理

委托产生的不一定是代理,也可以委托纯粹的实务性行为

受托人可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名义活动

与代表

法定代表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法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与行纪

行纪人从事受托事务以行纪人自己的名义进行

与传达

传达人自己不进行意思表示,忠实传递

传达人不以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

身份行为可传递意思表示,如代他人表示拟办理收养的意思

表见代理】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2)有理由相信

①合同签订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或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使得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

②无权代理人此前曾被授予代理权,且代理权尚未结束,但实施代理行为时代理权已经终止。

3)善意相对人可主张无权代理——相对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