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的概念】

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不强调行为的合法性,因此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除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外,还包括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及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不同民事行为的效力】

民事主体/情形

民事行为

行为效力状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接受赠与、奖励、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

有效

实施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行为

有效

独立实施的其他民事行为

无效(可在法定代理人帮助下完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订立的纯获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

有效

订立的不能独立实施的其他合同

效力待定(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

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以外的单方行为

无效

欺诈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

可变更、可撤销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无效

因欺诈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无效

胁迫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

可变更、可撤销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无效

因胁迫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无效

乘人之危

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

因乘人之危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无效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无效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无效

附条件、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条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

期限:一定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