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垄断协议类型

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技术性卡特尔);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标准化卡特尔、专业化卡特尔);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合作卡特尔);

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不景气卡特尔);

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出口卡特尔);

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