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董事会的异同

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合作企业

性质

执行机构

权力机构

人数

3~13人

5~19人

不得少于3人

董事长

必要性

可以有

可以有

必须有

必须有

产生办法

章程规定

全体过半数选举

协商或选举

章程规定

任期

不超过3年

4年

不超过3年

会议频率

——

至少2次/年

至少1次/年

临时会议

——

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

1/3以上董事提议

监事会提议

1/3以上董事提议

召开条件

——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

2/3以上董事出席

董事会决议

章程规定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1.一般决议:章程
2.特别决议:出席的董事一致通过

1.一般决议:全体过半数
2.特别决议:出席的董事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