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业务与审计计划一般流程:1、项目合伙人或高级经理与客户洽谈(初步业务活动),签约;
2、审计经理及高级审计员初步了解客户(含分析财务报表),为总体审计策略做准备。
3、审计小组进驻,审计经理介绍审计概况、重点关注领域、审计主要安排等(审计总体策略);
4、高级审计员,安排审计助理需要从事的审计工作(具体审计计划)。
一、初步业务活动的目的、内容和程序
目的 内容 程序(以首次接受审计委托为例)
1、具备执行业务所需的独立性和能力(注册会计师角度)。
2、不存在因管理层诚信问题而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保持该业务意愿的事项(管理层角度);
3、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不存在对业务约定条款的误解(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之间);
1、针对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实施相应的质量控制程序。
2、评价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情况
3、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1、与客户面谈。包括讨论审计目标;审计报告的用途;管理层的责任;审计收费等;
2、初步了解被审计及其环境。包括企业规模、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
3、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应征得被审计单位书面同意)。
4、评价是否具备执行该项审计业务所需要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5、完成审计业务承接评价表或业务保持评价表
6、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二、审计的前提条件

前提条件 内容 具体考虑
财务报告编制基础适当 确定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可接受性 应考虑的因素:
1、被审计单位的性质(商业企业、公共部门实体还是非营利组织);
2、财务报表的目的(通用目的还是特殊目的)
3、财务报表的性质(整套财务报表还是单一财务报表)
4、法律法规是否规定了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就管理层的责任达成一致意见(确认形式:管理层提供书面声明) 管理层已认可并理解其承担的责任(如果不认可其责任或不同意提供书面声明,注册会计师承接业务是不恰当的) 管理层的责任:
1、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3、想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审计业务约定书

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任何审计业务,都应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1、审计业务约定书基本内容
(1)、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与范围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管理层责任
(4)、指出用于编制财务报表所使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5)、提及注册会计师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的预期形式和内容,以及对在特定情况下出具的审计报告可能不同于预期形式和内容的说明。
2、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特殊考虑事项
(1)、考虑特定需要
       如需要利用其他专家工作的安排;与内部审计人员的协调;在首次接受审计委托时,与前任注册会计师(如存在)沟通的安排等事项应特别约定,便于审计工作的开展。
(2)、组成部分的审计
     如果母公司的注册会计师同时也是组成不得你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下列因素,界定是否向组成部分单独致送审计业务约定书:
    a、组成部分会计师的委托人;(委托人不同可能会单独签约)
    b、是否对组成部分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如果单独出报告,可能需要单独签约)
    c、与审计委托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d、母公司占组成部分的所有权份额;(份额不高,一般说明组成部分的独立性高,应单独签约)
    e、组成部分管理层相对于母公司的独立程度。(独立程度越高,越应单独签约)
(3)、连续审计
    注册会计师可以决定不在每期都致送新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或其他书面协议。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是否需要对审计业务约定条款做出修改,以及是否需要提醒被审计单位注意现有的条款。
例如:当被审计单位业务性质、规模、所有权或高管发生重大变动, 或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发生变更,或有迹象表明被审计单位误解审计目标和范围,需要修改约定条款或增加特别条款时,可能修改约定条款。
(4)、审计业务约定条款的变更
     在完成审计业务前,如果被审计单位或委托人要求将审计业务变更为保证程度较低的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理由合理与否,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注册会计师不应同意变更业务。
    如有迹象表明该变更要求与错误的、不完整的或者不能令人满意的信息相关,注册会计师不应认为该变更是合理的。
业务变更的原因:
1、环境变化对审计服务的需求产生影响(合理理由);
2、对原来要求的审计业务的性质存在误解(合理理由);
3、无论是管理层施加的还是其他情况引起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