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
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
2.总体措施的内容
(1)向项目组强调保持职业怀疑的必要性;
(2)指派更有经验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审计人员,或利用专家的工作。
(3)提供更多的督导;
(4)在选择拟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时融入更多的不可预见因素。
(5)对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作出总体修改。
3.控制环境存在缺陷时对拟实施审计程序作出总体修改的方法
(1)在期末而非期中实施更多的审计程序。控制环境的缺陷通常会削弱期中获得的审计证据的可信赖程度。(时间)
(2)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获取更广泛的审计证据。(性质)
(3)增加拟纳入审计范围的经营地点的数量。(范围)
4.增加审计程序不可预见性的方法
(1)对某些以前未测试的低于设定重要性水平或风险较小的账户余额和认定实施实质性程序。
(2)调整实施审计程序的时间,使其超出被审计单位的预期。
(3)采取不同的审计抽样方法,使当年抽取的测试样本与以前有所不同。
(4)选取不同的地点实施审计程序,或预先不告知被审计单位所选定的测试地点。
5.增加审计程序不可预见性的实施要点
(1)注册会计师需要与被审计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事先沟通,要求实施具有不可预见性的审计程序,但不能告知其具体内容。
注册会计师可以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时明确提出这一要求。
(2)虽然对于不可预见性程度没有量化的规定,但审计项目组可根据对舞弊风险的评估等确定具有不可预见性(程度高低)的审计程序。
(3)项目合伙人需要安排项目组成员有效地实施具有不可预见性的审计程序,但同时要避免使项目组成员处于困难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