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具体程序
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证明力较弱,要求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询问本身不足以发现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也不足以测试内部控制运 行的有效性,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实施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范围:风险评估程序(主要询问管理层)、控制测试(询问内控运行的状况)和实质性程序都可以应用此程序。
检查: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或文件进行审查,或对资产实物进行审查。证明力取决于证据的来源渠道:如外部比内部要可靠,另外内部证据要考虑内控的有效性。检查程序具有方向 性,即“顺查”和“逆查”
适用范围:①检查文件记录在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如:检查授权批准)和实质性程序都可以应用此程序;
②检查实物资产在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一般不会应用,主要用于实质性程序。
实现的认定:①检查文件记录几乎可以实现所有的目标(或认定);
②检查实物资产只能证明“存在”,最多说明“完整性”,但不一定能够为权利和义务或计价认定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提供的是时点证据
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实施的程序。例如,对客户执行的存货盘点或控制活动进行观察,证明力较弱,取得的是时点证据而非时期证据,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都可以应用此程序
重新计算: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重新计算可通过手工方式或电子方式进行,主要用于交易的细节测试,证明力较强。可以实现金额的准确性、计价与分摊等(折旧、坏账准备的重新计算)
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独立执行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重新执行只能用于控制测试,相对于询问、观察、检查等程序,成本较高,但证明力较强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被询证者)获取书面答复以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书面答复可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等形式,用于实质性程序(风险评估程序和控制测试一般不用),与很多认定相关(存在、发生、权利与义务、计价与 分摊等),但对“完整性”的认定相关性有时较弱,证明力较强,金额、条款等都可以函证。
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如:行业毛利率与某企业进行比较)
分析程序还包括调查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数据严重偏离的波动和关系,证明力有限,一般不作为直接证据,作为佐证,因为一般用的都是整体的数据,高度汇总。分析程序不用在控制测试中(因为定性),其他两个阶 段都可以用(风险评估程序中主要用来发现重大错报风险,实质性程序用此程序对认定得出结论),并且在审计意见形成阶段也必须与审计意见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