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会计师事务所在利用专家的工作和内部审计的工作方面作出规范,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在计划利用专家的工作时,通过获取专家的资格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加以证实专家的专

业胜任能力。

2)当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专家的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就每一项审计业务对专家的

工作进行评价。

3)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规定,如果注册会计师能够对专家的工作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可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

4)注册会计师确定是否利用、在哪些领域利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时,

应考虑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是否采用系统、规范化的方法以及内部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

5)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可以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但是对于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应当

由注册会计师独立作出职业判断。

要求:针对上述事项(1)至(5),逐项指出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有不当之处,简要说

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