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何理解职业道德规范?

【解答】

(1)总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包括雇佣的专家等)执行任何类型的业务,都应当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执行鉴证业务,还应当遵守独立性要求。

(2)具体要求

A.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B.对所有“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应定期(至多5年)轮换一次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以及受轮换要求约束的其他人员。

C.获知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时,会计师事务所采取政策和程序:

a.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将注意到的、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立即告知会计师事务所;

b.会计师事务所将识别出的违反这些政策和程序的情况,立即传达给需要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处理这些情况的项目合伙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适当人员,如认为必要,还应当立即告知会计师事务所雇用的专家和关联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以便他们采取适当的行动;

c.项目合伙人、会计师事务所和网络内部的其他相关人员以及受独立性约束的其他人员,在必要时立即向会计师事务所报告他们为解决有关问题所采取的行动,以使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决定是否应当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路线:员工报告(事项)→事务所传达(信息)→项目合伙人反馈(改善措施)→事务所沟通(发现事项和改善措施)→治理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