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甲公司委托审计其2016年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任项目合伙人。在对采购与付款循环审计的过程中,遇到下列事项:
(1)A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询问、观察、检查和分析程序来识别和评估采购与付款循环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
(2)为加快进度,A注册会计师未了解甲公司采购与付款循环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情况,直接设计和实施了相关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3)经了解,A注册会计师发现甲公司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与第三方串通,把私人费用计入企业费用支出,注册会计师针对这一风险拟不测试甲公司会计分录,而是直接针对期末余额实施细节测试。
(4)函证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可靠性较高,因此A注册会计师认为对应付账款必须实施函证程序。
(5)在收到客户H的询证函回函中,增加了一条限制条款“提供的本信息仅出于礼貌,我方没有义务必须提供,我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担保”,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条款影响回函可靠性,拟不信赖该回函信息。
(6)对于房产类固定资产,A注册会计师通过查阅有关的合同、产权证明、财产税单、抵押借款的还款凭据、保险单等书面文件,以确定所有权。

<1>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