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1)集团项目组
应当制定集团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2)集团项目合伙人
应当复核集团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2.集团重要性

  (1)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在制定
集团总体审计策略时,集团项目组确定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2)集团适用于特定类别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一个或多个重要性水平
  根据集团的特定情况,
如果集团财务报表中存在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其发生的错报金额低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但合理预期将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集团财务报表做出的经济决策,则确定适用于这些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一个或多个重要性水平。

  3.组成部分重要性
  A.组成部分
计划重要性
  (1)如果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审计或审阅集团项目组应当基于集团审计目的,为这些组成部分确定组成部分重要性
  (2)为将未更正和未发现错报的汇总数超过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的可能性降至适当的低水平,集团项目则应当将组成部分重要性设定为
低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3)在确定组成部分重要性时,
无须采用将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按比例分配的方式,因此,对不同组成部分确定的重要性的汇总数,有可能高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
  (4)在制定组成部分总体审计策略时,需要使用组成部分的重要性。
  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需要使用组成部分重要性,评价识别出的未更正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是否重大。
  (5)如果仅计划在集团层面对某组成部分实施
分析程序无需为该组成部分确定重要性。

  B.组成部分实际执行重要性
  (1)在审计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时,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或集团项目组)需要确定组成部分层面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2)如果基于集团审计目的,由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审计工作,集团项目组
应当评价在组成部分层面确定的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适当性。

  4.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
  集团项目组需要针对集团财务报表设定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需要将在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中识别出的超过临界值的错报通报给集团项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