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的或有对价
(1)购买日或有对价的处理
会计准则规定,购买方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1)或有对价符合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定义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其他权益工具/交易性金融负债等
2)或有对价符合金融资产定义及其确认条件
借:长期股权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2)购买日后或有对价变动的处理
情形 | 会计处理 | |
1)购买日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应当予以确认并调整合并成本和商誉 |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 或相反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长期股权投资 或相反 | |
2)其他情况下发生的或有对价变化或调整,应当区分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不调整合并成本和商誉) | ①或有对价为权益性质的,不进行会计处理。 | |
②或有对价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性质: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或相反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 或相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