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
  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包含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需要将其进行分解,并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处理。(二)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借款利息给予的补贴。企业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
  在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的情况下,由贷款银行以政策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在这种方式下,受益企业按照优惠利率向贷款银行支付利息。没有直接从政府取得利息补助。企业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进行会计处理:
  (1)以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借款费用。
  (2)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企业选择了上述两种方法之一后,应当一致地运用,不得随意变更
 
2.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受益企业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受益企业,企业先按照同类贷款实际市场利率向银行支付利息,财政部门定期与企业结算贴息。在这种方式下,由于企业先按同类贷款市场利率向银行支付利息,所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通常就是借款的公允价值,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现利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