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A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2019年4月30日,201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9年4月30日完成。A公司2018年发生的或有事项如下: A公司为丙公司提供担保的某项银行借款100万元于2018年9月到期。该借款系丙公司于2016年9月从银行借入的,A公司为丙公司此项借款的本息提供50%的担保。丙公司借入的款项至到期日应偿付的本息为118万元。由于丙公司无力偿还到期的债务,债权银行于1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和为其提供担保的A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并支付罚息5万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做出判决,A公司预计承担此项债务的可能性为60%。估计需要支付担保款50万元。2019年7月20日法院判决A公司需支付款项55万元。假定税法规定该担保损失在实际发生时不允许在税前扣除。A公司不再上诉并执行判决。 下列A公司因担保事项进行的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有( )。
A、2018年12月31日A公司应确认预计负债50万元
B、2018年12月31日A公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
C、2019年7月20日A公司应确认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万元
D、2019年7月20日A公司应结转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由于题目说明“A公司为丙公司此项借款的本息提供50%的担保。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A公司预计承担此项债务的可能性为60%。估计需要支付担保款50万元。”所以A公司需要确认预计负债50万元;
选项BD,因为担保支出税前不能扣除,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选项C,判决需要支付的款项为55万元,之前确认的预计负债为50万元。由于该判决时间是7月20日,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以,多出来的5万元的差额,不需要确认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直接确认营业外支出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