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公司2017年采用出包方式购建一个生产车间,包括厂房和一条生产线两个单项工程,厂房价款为130万元、生产线安装费用50万元。2017年有关资料如下:
(1)1月10日,预付厂房工程款100万元。
(2)2月10日,AS公司购入生产线各种设备,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为85万元,包装费15万元,途中保险费70万元,款项已支付。
(3)2月10日,将设备交付建造承包商建造安装生产线。
(4)3月10日,在建工程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监理费、管理费等共15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5)5月31日,结算工程款项,差额以银行存款支付。
(6)5月31日,生产线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费用10万元,试车形成的副产品对外销售价款5万元,均通过银行存款结算。
(7)6月1日,厂房、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
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AS公司该工程建造中关于“待摊支出”的表述,正确的有( )。
A、3月10日支付管理费、征地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等应记入“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
B、该项目建造过程中,“待摊支出”总计金额为20万元
C、在安装设备应分配的待摊支出为11.47万元
D、建筑工程(厂房)应分配的待摊支出为2.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