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
2015年财务报告于2016年4月20日批准报出,201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6年4月30日完成。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涉及一项诉讼案件,甲公司的法律顾问认为,败诉的可能性为60%,如败诉,赔偿金额估计为100万元。
甲公司实际确认预计负债100万元。
2016年3月14日法院作出判决,甲公司应支付赔偿140万元,另支付诉讼费用10万元。
假定税法规定该诉讼损失在实际支出时允许税前扣除。
假定甲公司各年税前会计利润均为5000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假定甲公司不再上诉,赔偿款已经支付。甲公司正确的会计处理有( )
A、2015年末确认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同时确认预计负债100万元
B、2015年末确认所得税费用1250万元,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C、2016年3月14日法院作出判决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增2015年营业外支出40万元和管理费用10万元
D、2016年3月14日法院作出判决调整减少2015年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各25万元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
选项D,企业实际赔偿金额=140+10=150万元
因此应该调减报告年度应交所得税=150*25%=37.5万元
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00*25%=25万元
即调减应交所得税37.5万元和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