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可转换公司债券与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处理的差异
(1)分子、分母的调整不同。
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仅涉及分母的变动,还涉及分子的变动。而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形式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仅涉及分母的变动。
可转换公司债券:稀释每股收益=(净利润+节约债券利息增加的净利润等)/(普通股增量股)。
企业应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稀释每股收益=净利润/(普通股增量股)。
(2)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的计算不同。
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考虑时间权数,认股权证、股份期权无需考虑时间权数(假设这些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在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已经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