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市场交易理念,以公允价值计量,可以确认损益。
(1)基本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合并对价或合并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支付资产、承担债务、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及企业合并以外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出资产为非货币性资产时,投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分别不同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①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按照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②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③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还应将记入“其他综合收益”(可以转损益部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金额对应部分转入“投资收益”科目;
换出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还应将原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金额对应部分转入“投资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