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每股收益

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阐述每股收益的计算。近三年试题分数适中,属于比较重要章节,试题主要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

本章测试内容与能力等级

考点聚焦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重新计算

第一节:

每股收益概述

第二节;

基本每股收益

第三节;

稀释每股收益

第四节:

每股收益的列报




本章重点内容回顾

1.掌握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 掌握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项目

稀释每股收益的公式

可转换公司债券

稀释每股收益=(净利润+假设转换时增加的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认股权证、

股份期权

稀释每股收益

=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增量股的加权平均数 )

增量股(无对价股数)的计算=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股份回购

稀释每股收益

=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增量股的加权平均数 )

增量股(多出的筹资股)=回购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一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

多项潜在

普通股

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

合并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母公司当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计算:合并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母公司净利润+子公司净利润中归属于普通股且由母公司享有的部分+子公司净利润中归属于认股权证且由母公司享有的部分

3.每股收益列报(重新计算)

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和并股

●增加或减少其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也不改变企业的盈利能力。

●企业应当在相关报批手续全部完成后,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配股

●每股理论除权价格=(行权前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公允价值总额+配股收到的款项)÷行权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调整系数

=行权前发行在外普通股的每股公允价值÷每股理论除权价格

●因配股重新计算的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调整系数

●本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配股前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调整系数×配股前普通股发行在外的时间权重+配股后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或重述

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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