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政策概述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原则,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适合于企业会计要素所采用的具体会计原则。(如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
●基础,是指为了将会计原则应用于交易或者事项而采用的基础,主要是计量基础(即计量属性)。
●会计处理方法,是指企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规定采用或者选择的、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如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企业应当披露的重要会计政策包括:
1. 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3.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4.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5. 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
6. 无形资产的确认;
企业应当披露的重要会计政策包括:
7.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
8. 收入的确认;
9. 合同收入与费用的确认;
10. 借款费用的处理;
11. 合并政策等等。
二、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
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1.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2. 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以下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1. 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2. 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三、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划分
(一)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划分基础
1. 以会计确认是否发生变更作为判断基础;
2. 以计量基础是否发生变更作为判断基础
3. 以列报项目是否发生变更作为判断基础(将商业企业的采购费用计入存货);
4. 根据会计确认、计量基础和列报项目所选择的,为取得与资产负债表项目有关的金额或数值所采用的处理方法不是会计政策,而是会计估计,其相应的变更是会计估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