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决诉讼
未决诉讼对于被告来说,可能形成或有负债或者预计负债;对于原告来说,则可能构成一项或有资产。
一、未决诉讼
相关预计负债 | 与当期实际发生的诉讼损失金额之间差额的处理 |
前期已合理计提 | 直接计入或冲减当期营业外支出 |
前期未合理计提(金额重大) | 按照重大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
前期无法合理预计,未计提 | 在该损失实际发生的当期,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
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未决诉讼 | 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二、债务担保
企业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常常会涉及诉讼,分别以下不同
情况进行处理:
诉讼情况 | 担保企业的处理 |
企业(被担保企业) 已被判决败诉的 | 应当按照法院判决的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确认为负债 |
一审判决败诉,但 被担保企业又上诉 | 通常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已有判决结果合理估计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 |
法院尚未判决的 | 若败诉的可能性大于胜诉的可能性,且损失金额能够合理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计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 |
三、产品质量保证
产品质量保证,通常指销售商或制造商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对客户提供服务的一种 承诺。在约定期内,若产品或劳务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或与之相关的其他属于正常范围的问题,企业负有更换产品、免费或只收成本价进行修理等责任。
三、产品质量保证
在对产品质量保证确认预计负债时,需要注意的是:
● 如果发现保证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数相差较大,应及时对预计比例进行调整;
● 如果企业针对特定批次产品确认预计负债,则在保修期结束时,应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余额冲销,不留余额;
● 已对其确认预计负债的产品,如企业不再生产了,那么应在相应的产品质量保证期满后,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余额冲销,不留余额。
四、亏损合同
(一)亏损合同的含义
(二)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原则
(一)亏损合同的含义
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待执行合同不属于或有事项。但是,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的,应当作为或有事项。
(二)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原则
(二)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原则
五、重组义务
(一)重组的含义
(二)重组义务的确认
(三)重组义务的计量
(一)重组的含义
重组与企业合并、债务重组不同。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重组事项主要包括:
(1)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
(2)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3)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
(4)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二)重组义务的确认
● 企业因重组而承担了重组义务,同时满足预计负债的三项确认条件时,才能确认预计负债。
同时存在下列情况的,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
◆ 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
◆ 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
(三)重组义务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是企业重组必须承担的,并且与主体继续进行的活动无关的支出。
● 不包括与未来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
● 不包括处置资产的利得或损失;
● 不包括特定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
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的判断表(P302)
支出项目 | 包括 | 不包括 | 不包括的原因 |
自愿遣散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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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遣散费 (如果自愿遣散目标未满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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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再使用的厂房的租赁撤销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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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职工和设备从拟关闭的工厂 转移到继续使用的工厂 |
| √ |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
剩余职工的再培训 |
| √ |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
新经理的招募成本 |
| √ |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
推广公司新形象的营销成本 |
| √ |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
对新分销网络的投资 |
| √ |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
重组的未来可辨认经营损失 (最新预计值) |
| √ |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 |
特定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减值损失 |
| √ | 减值准备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评估,并作为资产的抵减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