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币性短期薪酬
(一)设置的账户
(二)账务处理
(一)设置的账户
本账户可设置以下明细分类账户:
“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 “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等
(二)账务处理
1.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具体处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u 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u 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u 上述两项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u 2、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u 3、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