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后续计量的原则
1.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2.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所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时,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3.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二、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一)科目设置: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二)相关的会计处理
要点:
●计提折旧(或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一)科目设置: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相关的会计处理
要点:
●不计提折旧(摊销),无需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四、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