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标准

分类形式

具体内容

法律形式

契约型基金

依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签署的基金合同设立,合同规定了参与基金运作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公司型基金

独立法人,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基金投资者是基金公司的股东,按持有股份比例承担有限责任,分享投资收益。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的投资顾问来经营与管理基金资产

运作方式

封闭式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在基金约定的运作期内赎回基金,即基金份额在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适合长期投资的投资者

开放式基金

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对基金进行申购或赎回,即基金份额不固定。适合短期投资的投资者

投资对象

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混合基金等。
股票基金为基金资产80% 以上投资于股票的基金。债券基金为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债券的基金

投资目标

分为增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
风险收益表现:增长型基金 > 平衡型基金 > 收入型基金

投资理念

主动型基金

由基金经理主动操盘寻找超越基准组合表现的投资组合进行投资

被动(指数)型基金

期望通过复制指数的表现,选取特定的指数成分股作为投资对象,不期望能够超越基准组合,只求能够与所复制的指数表现同步

募集方式

私募基金

采取非公开方式发售,面向特定的投资者,他们往往风险承受能力较高,单个投资者涉及的资金量较大

公募基金

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募集对象不确定,投资金额较低,适合中小投资者,由于公募基金涉及的投资者数量较多,因此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并要求更高的信息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