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标准 | 分类形式 | 具体内容 |
法律形式 | 契约型基金 | 依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签署的基金合同设立,合同规定了参与基金运作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
| 公司型基金 | 独立法人,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基金投资者是基金公司的股东,按持有股份比例承担有限责任,分享投资收益。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的投资顾问来经营与管理基金资产 |
运作方式 | 封闭式基金 |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在基金约定的运作期内赎回基金,即基金份额在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适合长期投资的投资者 |
| 开放式基金 | 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对基金进行申购或赎回,即基金份额不固定。适合短期投资的投资者 |
投资对象 | 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混合基金等。 | |
投资目标 | 分为增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 | |
投资理念 | 主动型基金 | 由基金经理主动操盘寻找超越基准组合表现的投资组合进行投资 |
| 被动(指数)型基金 | 期望通过复制指数的表现,选取特定的指数成分股作为投资对象,不期望能够超越基准组合,只求能够与所复制的指数表现同步 |
募集方式 | 私募基金 | 采取非公开方式发售,面向特定的投资者,他们往往风险承受能力较高,单个投资者涉及的资金量较大 |
| 公募基金 | 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募集对象不确定,投资金额较低,适合中小投资者,由于公募基金涉及的投资者数量较多,因此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并要求更高的信息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