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年金:隔若干期后才开始发生的系列等额收付款项——第一次收付发生在第二期或第二期以后
  
递延期(m)自第1期期末(时点1)开始,没有年金发生的期数,也就是第一笔年金发生的时点与时点1之间的间隔期,即:递延期=第一笔年金发生的期末数-1
支付期(n)亦称年金期,是指有年金发生的期数,也就是年金A的个数
  【提示】
  递延年金没有后付和先付的区别。只要第一笔年金发生在第1期末(时点1)以后,都是递延年金。例如,上述递延年金可以理解为:前2年每年年末没有发生额,自第3年起,连续4年每年年末发生;也可以理解为:前3年每年年初没有发生额,自第4年起,连续4年每年年初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