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中心是指既能控制成本,又能控制收入和利润的责任单位。它不但有成本发生,而且还有收入发生。因此,它要同时对成本、收入以及收入成本的差额即利润负责。利润中心有两种形式:一是自然利润中心,它是自然形成的,直接对外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以取得收入的责任中心;二是人为利润中心,它是人为设定的,通过企业内部各责任中心之间使用内部结算价格结算半成品内部销售收入的责任中心。利润中心往往处于企业内部的较高层次,如分店或分厂等。利润中心与成本中心相比,其权利和责任都相对较大,它不仅要降低绝对成本,更要寻求收入的增长使之超过成本的增长,即更要强调相对成本的降低。在通常情况下,利润中心采用利润作为业绩考核指标,分为边际贡献、可控边际贡献和部门边际贡献。相关公式为:

边际贡献=销售收入总额-变动成本总额
可控边际贡献=边际贡献-该中心负责人可控固定成本
部门边际贡献=可控边际贡献-该中心负责人不可控固定成本


其中:

边际贡献是将收入减去随生产能力的使用而变化的成本,反映了该利润中心的盈利能力,但它对业绩评价没有太大的作用。


可控边际贡献也称部门经理边际贡献,它衡量了部门经理有效运用其控制下的资源的能力,是评价利润中心管理者业绩的理想指标。但是,该指标一个很大的局限,难以区分可控和不可控的与生产能力相关的成本。如果该中心有权处置固定资产,那么相关的折旧费是可控成本;反之,相关的折旧费用就是不可控成本。可控边际贡献忽略了应追溯但又不可控的生产能力成本,不能全面反映该利润中心对整个公司所做的经济贡献。部门边际贡献,又称部门毛利,它扣除了利润中心管理者不可控的间接成本,因为,对于公司最高层来说,所有成本都是可控的。部门边际贡献反映了部门为企业利润和弥补与生产能力有关的成本所作的贡献,它更多地用于评价部门业绩而不是利润中心管理者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