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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的基本性质:

1.约定股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优先股的股利收益是事先约定的,也是相对固定的。
2.权利优先。优先股在年度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清偿分配方面,具有比普通股股东优先的权利。
3.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无表决权。


优先股的种类:
1.固定股息率优先股和浮动股息率优先股。优先股股息率在股权存续期内不作调整的,称为固定股息率优先股;优先股股息率根据约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的,称为浮动股息率优先股。
2.强制分红优先股与非强制分红优先股。
3.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根据公司因当年可分配利润不足而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差额部分是否累计到下一个会计年度,可分为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4.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根据优先股股东按照确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是否有权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税后利润分配,可分为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
5.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根据优先股是否可以转换成普通股,可分为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
6.可回购优先股和不可回购优先股。根据发行人或优先股股东是否享有要求公司回购优先股的权利,可分为可回购优先股和不可回购优先股


优先股的特点:
1.有利于丰富的资本市场的投资结构。
2.有利于股份公司股权资本结构的调整。
3.有利于保障普通股收益和控制权。
4.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5.可能给股份有限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压力。




有题有真相: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优先股基本性质的有()
A.约定股息
B.权利优先
C.固定股息
D.权利范围小


答案:ABD
分析:优先股的基本性质有:1.约定股息2.股息优先3.权利范围小。优先股也可以采用浮动利息率分配利润,所以选项C不是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