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与分配管理的原则

1.依法分配原则;

2.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

3.兼顾各方利益原则;

4.投资与收入对等原则。


净利润的分配顺序为: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股东(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

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的累积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