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的基本性质
证券期权性
实质:未来的买入期权
资本转换型
持有期:属于债权性质
转换成股票:股权性质
赎回与回售
通常会有赎回和回售条款
基本要素
基本要素 标的股票 标的股票一般是发行公司自己的普通股票,不过也可以是其他公司的股票,如该公司的上市子公司的股票。(判断) 票面利率 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水平,而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一般都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水平。 转换价格 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内据以转换为普通股的折算价格,即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的每股普通股的价格。 转换比率 指每一份可转换债券在既定的转换价格下能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数量。转换比率=债券面值/转换价格 转换期 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可以与债券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债券的期限。 赎回条款 通常,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会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设置赎回条款最主要的功能是强制债券持有者积极行使转股权,因此又被称为加速条款。同时也能使发债公司避免在市场利率下降后,继续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较高的债券利率所蒙受的损失。 回售条款 回售一般发生在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回售对于投资者而言实际上是一种卖权,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的持券风险。 强制性转换调整条款 强制性转换调整条款是指在某些条件具备之后,债券持有人必须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无权要求偿还债权本金的条件规定。
优缺点:
优点:筹资灵活性,资本成本较低,筹资效率高
缺点:存在一定的财务压力(不转换的财务压力、存在回售的财务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