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的义务

支付保险费(最基本、最主要)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另有约定,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超过“约定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合同效力“中止”或“减少保险金额”

危险增加通知

保险标的的危险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

保险事故后通知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接受检查和维护标的安全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