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募集设立的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少于股份总数的35%。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募集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数为2-200发起人,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不要求国籍)。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募集设立的由发起人制定+其他认股人参加的创立大会通过。
发起设立程序是书面认购股份;缴纳出资;选举组织机构;申请登记。
募集设立程序啊发起人认购股份(≥35%);公开募集股份;召开创立大会;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