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万元,张某以现金30万元出资、马某以实物作价出资16万元、孙某以个人姓名作价出资14万元。
(2)因公司股东人数少、经营规模小,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以该执行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三位股东平均分配公司利润、平均承担公司亏损。
公司依法于2017年3月1日成立,后经发现,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作为A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张某为了公司成立后货源充足,曾以自己的名义与B商贸批发公司订购了一批商品,该批货物已经运至A有限责任公司的仓库,但尚未支付价款。B公司找到A公司要求付款,认为商品已经运至A公司的仓库,应该由设立后的A有限责任公司付款。A公司主张合同是张某订立的,与公司无关,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上述要点(1)所述,分析说明A公司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根据上述要点(2)所述,分析说明A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并以执行董事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根据上述要点(3)所述,分析说明A公司股东之间盈亏分担比例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如果B公司起诉A公司,A公司不向B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可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1>正确答案:张某、马某以现金和实物出资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0.5分)
孙某以个人姓名出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0.5分)
<2>正确答案:该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并以执行董事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0.5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0.5分)
<3>正确答案:该公司股东之间盈亏分担比例的约定是符合规定的。(0.5分)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本题该公司约定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也是符合规定的。(1.5分)
<4>正确答案:A公司的理由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0.5分)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公司成立后,对以发起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张某虽然以自己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合同,但最后的合同权利由A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享有,此时应由设立后的A有限责任公司付款,A公司的理由是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的。(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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