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货:是进入二次商业流通环节的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是由经营旧货的商业企业销售的。
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自己使用过的,仍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
不同:旧货是自己没有使用过,是买来卖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则是自己已经使用过,但还没有报废的货物。
【知识链接——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或旧货】
销售情形 | 税务处理 | |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 免征增值税 | |
其他小规模纳税人 | 销售旧货 | 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售价÷(1+3%)×2%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 |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 | 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售价÷(1+3%)×3% |
【知识链接——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或旧货】
销售情形 | 税务处理 | ||
旧货 | 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售价÷(1+3%)×2% | ||
自己使用过的 | 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 | 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 | |
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 | 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 ||
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 |
【知识链接——界定是否可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