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大额债务到期未清偿)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五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