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前者是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后者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判定标准:条件或发生或不发生;期限一定会到来。(期限可以是明确的,也可以是不确定的)。

2、能够作为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的条件
  (1)将来发生;
  (2)不确定;
  (3)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
  (4)合法事实;
  (5)不与行为内容相矛盾。

3、成立与生效(或失效)
  在条件满足或期限到来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并未生效(或失效);条件满足或期限到来时,法律行为生效(或失效)。

4、当事人恶意促使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没有成就,当事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就。(故意的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