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
当董监高或者他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拒绝或者怠于向该违法行为人请求损害赔偿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代表其他股东,代替公司提起诉讼,请求违法行为人赔偿公司损失。
1.针对董高——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
2.针对监事——通过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提起诉讼
3.拒绝或者怠于——股东直接提起诉讼
4.针对他人——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直接诉讼
董高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