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1)直接有效
  “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2)效力待定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②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③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