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约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指定特定系统接收

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

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

  (2)到达≠看到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到达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等)即为送达。
  (3)到达≠知道
  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人已经知道其内容,要约也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