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
  1.发行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2.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4)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