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系人贷款
  (1)关系人: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人员及其近亲属;上述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2)要求:
   ①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②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