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 | 国有控股、参股 | |
①合并、分立;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③发行债券;④分配利润;⑤解散、申请破产;⑥改制 |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 |
①进行重大投资;②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③转让重大财产;④进行大额捐赠 | 国有独资企业(负责人集体)、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 |
【补充】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重要的国家出资企业: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NOT国有参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改制还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